(二)材料核驗:安排在6月24日—7月5日進行,采用分批核驗,屆時請已經報名的幼兒家長留意短信通知,按時攜帶材料來園接受核驗(查驗原件,留存電子掃描件/復印件)。需核驗的報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兒本人居民身份證(未取得身份證的可用戶口簿、港澳通行證或護照等代替)、出生證明和預防接種證明;
2.持有幼兒所在家庭戶口簿,其父母(或監(jiān)護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qū)居住證,且在深圳居住滿1年、連續(xù)參加社會保險(養(yǎng)老保險和醫(yī)療保險)滿1年。
3. 幼兒所在家庭住址應在所申報幼兒園招生范圍內,并持有家庭住所相關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項):
(1)由我市不動產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本社區(qū)住宅用途的不動產權證書或有效購房合同;
(2)現(xiàn)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本社區(qū)住宅用途《房屋租賃憑證》;
(3)在住房建設部門登記備案的本社區(qū)政策性住房的《購房合同》或《租賃合同》;
(4)本社區(qū)其他住房材料。
4.享受國家、廣東省和深圳市政策優(yōu)待人員的適齡子女,需持有相關政策優(yōu)待材料。
(三) 錄取方式
1.本園采取排序錄取方式。
2.7月20日幼兒園公布錄取結果,以短信、電話等方式通知家長是否錄取。
3.坂田街道金洲嘉麗園幼兒園招生將按排序法錄??;(由第一類A.B的順序以此類推,錄滿班級所招人數(shù)為止)。建議采取排序錄取偏后的家長提前咨詢其他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