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蕭山區(qū)新街小學
杭州市蕭山區(qū)長山小學
杭州市蕭山區(qū)育英實驗學校
杭州市蕭山區(qū)新街第四小學
學校概況
招生簡章
一、招生對象
小學新生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初中新生為受完6年小學教育的適齡少年。
本方案中所指的杭州市區(qū)包括蕭山區(qū)、錢塘區(qū)、濱江區(qū)、上城區(qū)、西湖區(qū)、拱墅區(qū)、余杭區(qū)、臨平區(qū)、富陽區(qū)、臨安區(qū);城區(qū)專指蕭山區(qū)城廂、北干、新塘、蜀山四街道。
第一類:蕭山新街街道有戶籍的新生。
根據新生戶籍及居住情況,分為四批:
A批:本人或父(母)擁有獨立產權房且房戶一致的;
B批:戶籍與(外)祖父母一致,(外)祖父母在戶籍地擁有獨立產權房,且實際居住在一起;
C批:本人或父(母)擁有獨立產權房,實際居住但房戶不一致的;
D批:本人和父母新街街道無獨立產權房。
其中,戶籍遷入時間為2021年5月31日前。產權房要求:(1)《房產證》辦理時間為2021年5月31日之前;(2)房產規(guī)劃用途為住宅。(以下同)
第二類:杭州市區(qū)(不含蕭山新街街道)戶籍,家庭生活基礎在新街街道,本人或父(母)在新街街道擁有獨立產權房且實際居住的新生。
根據新生戶籍,分為兩批:
A批:蕭山戶籍;
B批:杭州其余九城區(qū)戶籍;
第三類:非杭州市區(qū)戶籍,家庭生活基礎在新街街道,本人持有居住地在新街街道范圍內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以下簡稱居住證)或父母一方(本人)擁有新街街道范圍內的獨立產權房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
根據隨遷子女居住類型,分為三批:
A批:實際在新街街道居住,本人持有居住地在新街街道范圍內的有效居住證,且父(母)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居住地積分受理窗口申請積分入學的隨遷子女;
B批:實際在新街街道居住,本人或父(母)在新街街道擁有獨立產權房,但父(母)尚未申請積分入學的隨遷子女;
C批:實際在新街街道居住,本人持有居住地在新街街道范圍內的有效居住證的隨遷子女。
二、招生錄取辦法
(一)在規(guī)定招生計劃內依次招收第一、第二、第三類新生。
(二)當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時,根據新生戶籍和實際居住地情況,按下列先后順序招收:
第一類:按照A、B、C、D批依次招收,其中A批、B批、D批按戶籍遷入時間先后依次劃入學區(qū)學校;C批按《房產證》取得時間先后依次劃入產權房學區(qū)學校。各批次如超過招收計劃時,余下部分劃入班額相對較小的學校。
第二類:在第一類招生計劃數有余時,根據《房產證》取得時間先后排序,按照A、B批依次招收。當本學區(qū)學額無法容納時,統籌安排到班額相對較小的學校。
第三類:第一、第二類招生后還有余額時,將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按A、B、C批依次招收第三類新生,統籌安排到公辦或民辦隨遷子女學校,其中A批根據實際居住地對應學區(qū),按積分從高到低錄??;B批根據《房產證》取得時間先后錄??;C批根據居住證取得時間先后錄取。未被錄取的新生回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讀。
(三)二手房三年內只解決一戶家庭子女入學。(如2021學年入學,將查驗其作為學區(qū)房在2021、2020及2019學年其他家庭子女就讀義務段學校的情況)。
(四)居住證對應的房產(含租房),根據當年招生情況,三年內最多解決一戶家庭子女在對應學區(qū)入學。
三、報名程序與要求
新街街道初中小學(含民辦)新生入學,均采用網上報名(含已申請積分入學新生)。具體要求如下:
(一)報名
初中:
(1)信息確認:2021年5月25日~27日每日9:00~21:00期間,登錄“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統”(https://czbm. hzedu.gov.cn),小學應屆畢業(yè)生進行信息確認。其中,不在蕭山區(qū)內就讀小學,打算返回新街街道就讀初中的蕭山戶籍小學應屆畢業(yè)生,也須在上述時段登錄以上網址,進行“個別生”報名及信息確認。
(2)網上報名:2021年6月4日~6日每日9:00~21:00期間,
登錄“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統”(https://czbm.hzedu.gov.cn),按要求進行第一、二、三類新生網上報名。
小學:2021年6月15日~18日每日9:00~21:00期間
登錄 “杭州市小學一年級入學管理系統”(https://xxbm.hzedu.gov.cn),按要求進行第一、二、三類新生網上報名。
2021年杭州市繼續(xù)實施義務段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需要申請就讀蕭山區(qū)范圍內各民辦初中、民辦小學的家長,須在上述時段登錄相應學段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
(二)資格審核
網上報名結束后,招生辦將根據家長報名信息,進行大數據核對,對有必要現場核驗的網報信息,指派到相應地點(學校)進行現場核驗。核驗時,家長隨帶相關資料:(1)杭州市區(qū)戶籍兒童少年:①家庭戶口本原件、復印件;②相關房產證原件、復印件;(2)隨遷子女:①家庭戶口本原件、復印件;②隨遷子女本人居住證原件、復印件;③相關房產證原件、復印件。小學一年級新生還需攜帶出生證原件、復印件。
三、報名程序與要求
學區(qū)劃分根據區(qū)域內學校分布、學校規(guī)模、適齡學生人數、街道、路段、村組等綜合因素合理劃定,保障適齡兒童少年相對就近入學。學區(qū)劃分范圍(詳見附件)保持相對穩(wěn)定,根據情況每年適當微調,部分社區(qū)(小區(qū))實行雙學區(qū)制。
五、其他事項
(一)各學校接通知后,應迅速通過各種方式,告知招生報名相關信息。
(二)各學校通過在校門口張貼、公眾號發(fā)布等方式公示新生錄取名單。6月21日上午,各初中公示第一批(戶籍生)新生錄取名單;7月22日,各小學公示第一批(戶籍生)新生錄取名單;7月6日上午,各初中公示第二批新生錄取名單;7月29日,各小學公示第二批新生錄取名單。7月10日,各初中安排各類新生報到;7月31日上午,各小學安排各類新生報到。
(三)父母一方為經人才部門審核的浙江省引進人才,憑人才部門認定的人才證書,根據《杭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辦法(試行)》(杭委人辦〔2015〕2號),申報認定為A、B、C類人才的子女及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特聘專家證書》或屬地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來蕭創(chuàng)業(yè)和引進人才子女,由區(qū)教育局統籌協調,妥善安排;D、E類人才的子女由房產地(無房產按人才服務地)參照戶籍生招收并統籌安排;F類人才及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的來蕭創(chuàng)業(yè)和引進人才子女,由父母房產地參照房產生招收并統籌安排,如無房產的由人才服務地在房產生招完后招收并統籌安排,其中,人才服務地非新街街道的,由實際租住地參照流動人口隨遷子女本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證》招收。
(四)在蕭工作華僑歸僑、外籍華人和港、澳、臺籍人員的隨帶子女,按照蕭山籍學生對待。若父母一方在新街街道無獨立產權房的,由父母一方實際服務地參照第二類A批新生招收并統籌安排。外國籍學生入學后,按經物價管理部門批準的標準收費。
(五)駐蕭部隊現役軍人的隨軍子女入學,根據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不符合新街街道一二類招生條件的蕭山戶籍兒童少年,若回原籍就讀確實困難且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根據新街街道學額剩余情況,在班額相對較小的學校,酌情按三類生統籌解決入學問題:(1)在本區(qū)域內連續(xù)居住滿三年(截止2021年8月31日,下同);(2)在本區(qū)域內連續(xù)就讀滿三年;(3)父母雙方在本區(qū)域內連續(xù)工作滿三年。
(七)不滿足一、二、三類入學條件,但家庭生活基礎在新街街道并實際居住在新街街道,同時父母雙方(一方)持有新街街道范圍內的有效居住證,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分別通過“杭州市小學一年級入學管理系統”(網址:https://xxbm.hzedu.gov.cn)和“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統”(https://czbm.hzedu.gov.cn),申請就讀新街街道民辦學校。
(八)城東教育指導中心負責指導新街街道各民辦隨遷子女學校做好招生工作,并在招生條件、招生行為、招生范圍等方面加強監(jiān)管。各民辦學校督學要切實履行監(jiān)督指導職責,對擅自突破招生條件、招生計劃和招生區(qū)域的,要同時追究督學責任。
未盡事宜由蕭山區(qū)城東教育指導中心初中小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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