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筧新第二幼兒園(草莊園區(qū))
杭州市百草幼兒園
杭州市上城區(qū)紅星幼兒園
杭州市上城區(qū)培育幼兒園
杭州市筧新幼兒園(東港園區(qū))
杭州市筧橋花園幼兒園(花園園區(qū))
杭州市筧新第二幼兒園(黎明園區(qū))
學校概況
招生簡章
筧新第二幼兒園(黎明園區(qū))
一、幼兒園基本情況
(一)辦園性質:公辦
(二)等級:預評浙江省二級幼兒園
(三)收費標準:
1.保育費:400元/月;
2.伙食費:12元/天;
3.代管費:100元/學期。
(四)招生人數:小班 6 個班;
二、招生對象
小班: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間出生。
三、招生服務范圍
金色黎明社區(qū)、黎明社區(qū)部分安置房(東至明石路、南至開創(chuàng)街、西至黎明園區(qū)、北至六號港)
四、報名時間
2020年6月6日、6月7日(星期六、星期日)
工作時間:上午:8: 30--11:30
五、報名地點:
杭州市筧新第二幼兒園(黎明園區(qū))
報名所需材料
(一)江干區(qū)戶籍兒童:
需提供家庭戶口本、父母雙方身份證。市區(qū)集體戶家庭兒童另需提供居住證明或租賃協議,拆遷戶另需提供拆遷協議及實際居住證明或租賃協議。
(二)符合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規(guī)定需在江干區(qū)接受學前教育的非市區(qū)戶籍兒童:
除提供家庭戶口本和父母雙方身份證外,還需提供以下的證明材料。
1.符合江干區(qū)入園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需提供兒童本人的居住證。目前尚未取得居住證但預計在2020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證的適齡兒童,也須提供相應的辦理證明材料原件,予以登記。
2.父母在我國駐外機構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長期在國外工作,或父母雙方均在野外地質勘察部門工作,戶籍所在地確實無人照顧,需由江干區(qū)親屬照管或寄養(yǎng)在江干區(qū)的兒童,家長需提供與工作相關的證明材料。
3.駐江干區(qū)部隊的隨軍子女,家長需提供軍官證等相關證明。
4.直系親屬或者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在江干區(qū)的下列兒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qū)和西藏自治區(qū),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險崗位工作的軍人子女,家長需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5.符合《關于杭州市高層次人才、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人才及團隊引進培養(yǎng)工作的若干意見》(市委〔2015〕2號)規(guī)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人才子女,家長需提供相應的《人才居住證》原件。
6.在江干區(qū)居住的港澳臺籍兒童和外國籍兒童,需提供本人及家長往來大陸通行證、護照等相關身份證明材料和居住證明材料。
(三)未進行網上預登記、登記信息比對未成功或登記信息有變更的幼兒,均需現場提供兒童家庭戶口本、父母雙方身份證,以及房產證(租賃證明)、適齡兒童本人的居住證、人才證等相應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四)所有報名材料和申報信息均須真實有效,如發(fā)現弄虛作假,將取消錄取資格。
錄取方式
小區(qū)配套幼兒園優(yōu)先招收小區(qū)內住、戶一致的業(yè)主子女入園。如幼兒園服務區(qū)范圍內小班適齡兒童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由區(qū)教育局統(tǒng)籌安排。
民辦、部門辦幼兒園已錄取的幼兒,公辦幼兒園不再重復錄取。
注意事項:
由于招收名額有限,凡在本幼兒園已報名的兒童,是否錄取請以6月21日前幼兒園的錄取通知為準。未進行網上預登記、登記信息比對未成功或登記信息有變更的幼兒,以及6月8日至8月31日期間取得居住證的幼兒,錄取通知相應順延。
幼兒園咨詢電話:0571-86680326
溫馨提示
(一)疫情期間實施錯峰報名安排,請在規(guī)定時間來園報名,切勿提前排隊等候,錄取結果與排隊先后順序無關;
(二)報名時無需帶幼兒,需如實申報幼兒身心健康狀況;
(三)每戶家庭一名家長攜帶資料到園報名,需佩戴口罩,自覺配合幼兒園防疫管理要求;
(四)逾期未到現場確認的,視作自動放棄入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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