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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龍崗區(qū)龍崗街道天巒幼兒園
學校概況
招生簡章
本學年全區(qū)幼兒園的集中招生時間為5月6日-6月28日
公辦幼兒園
報名時間:5月6日-5月17日
查驗材料時間:5月18日-5月24日
錄取名單公布時間:5月31日后
其他民辦幼兒園
報名時間為5月6日-6月14日
6月28日前完成材料核驗和招生錄取工作
本學年幼兒園小班招生對象為2016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兒童;
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齡依次前移一年。
幼兒園應面向所在居住區(qū)和社區(qū)招收適齡兒童。
兒童入園除進行健康檢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查。
1.適齡兒童父母(或監(jiān)護人)可登陸擬報名幼兒園網(wǎng)站或直接至幼兒園領取報名表進行報名申請。
幼兒園應在報名時段內接受所有適齡兒童報名申請,適齡兒童家長(或監(jiān)護人)遞交報名申請后,等待幼兒園通知查驗相關報名材料。
2. 適齡兒童父母(或監(jiān)護人)在接到幼兒園通知查驗材料信息后,應向幼兒園提交兒童身份證(通行證或護照等)和預防接種證明、父母(或監(jiān)護人)身份證(非深戶籍的需提供深圳市居住證)、所在家庭戶口簿和住所證明(房產(chǎn)證、房屋租賃憑證或其他住房證明)進行查驗。
3. 非深戶兒童,父母(或監(jiān)護人)雙方均為非深戶的,需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證;
無法提供有效深圳市居住證的,原則上不予報名入讀深圳市幼兒園。
4. 幼兒園應查驗原件,留存復印件。
查驗材料結束后,幼兒園應以短信、電話等方式告知家長是否錄取。
未被錄取的兒童,家長有疑問的,幼兒園應當予以解釋說明。
新生入園前,兒童父母(或監(jiān)護人)應帶兒童到合法的醫(yī)療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合格者方可入園;
新生入園時,父母(或監(jiān)護人)應填寫《深圳市幼兒園在園兒童基本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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