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時間:安排在6月10日—6月23日, 在報名時間內(nèi),幼兒父母(或監(jiān)護人)可通過龍崗區(qū)幼兒園招生系統(tǒng)(https://xq.lggov.cn/visitlgxqjz)進行預報名(請使用谷歌瀏覽器),每個幼兒可以填報四個志愿。(操作指引詳見文末二維碼)
另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家長帶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來園報名登記幼兒信息。
(二)材料核驗:安排在6月24日-6月30日進行,采用分批核驗,屆時請已經(jīng)報名的幼兒家長留意短信通知,按時攜帶材料來園接受核驗(查驗原件,留存電子掃描件/復印件)。需核驗的報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兒本人居民身份證(未取得身份證的可用戶口簿、港澳通行證或護照等代替);
2.出生證明(復印件)和預防接種證明(原件);
3.持有幼兒所在家庭戶口簿(復印戶主頁+該幼兒戶口簿頁面)
4.非深圳戶籍適齡幼兒報讀幼兒園應提供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至少一方的深圳社??ɑ蛏绫⒈WC明,并在報名截止目前已在深圳連續(xù)參加社會保險(養(yǎng)老保險和醫(yī)療保險)滿1年。
5.父母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均在同一頁面)
6. 幼兒所在家庭住址應在所申報幼兒園招生范圍內(nèi),并持有家庭住所相關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項):
1)由我市不動產(chǎn)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本社區(qū)住宅用途的不動產(chǎn)權證書或有效購房合同;
2)現(xiàn)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本社區(qū)住宅用途《房屋租賃憑證》;
3)在住房建設部門登記備案的本社區(qū)政策性住房的《購房合同》或《租賃合同》;
4)本社區(qū)其他住房材料。
7.享受國家、廣東省和深圳市政策優(yōu)待人員的適齡子女,需持有相關政策優(yōu)待材料。
8.幼兒照片1寸紅底8張,接送人照片1寸紅底1張。
(三)錄取方式
本園遵循“志愿優(yōu)先”的原則,凡第一志愿填報本園的適齡兒童按照民辦幼兒園招生政策,采取按適齡幼兒所屬類別從第一類至第九類依次錄取,額滿為止。
入園分類辦法:
備注:
1.同種居住類型的,按招生社區(qū)范圍戶籍——龍崗戶籍——深圳其他區(qū)戶籍——非深戶籍排序錄取。
2.同類生源中居住類型為購房的,按購房日期先后排序。如屬于政府保障性住房,優(yōu)先錄取已辦房產(chǎn)證的,按購房日期先后排序,以報名截止日期為計算截止時間。
3.居住類型為其他類型的(除購房外),深圳戶籍按申請人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遷入時間先后排序;非深圳戶籍按繳納社保時間長短排序,以報名截止日期為計算截止時間。
7月30日將在本園公示欄公布錄取結果,并將通過短信、電話等方式通知家長,以分類排序的方式錄取,享受政策優(yōu)惠的直接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