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時間:
6月1日上午9:00—6月24日下午5:00
二、報名方式:
1. 家長到幼兒園領取表格填寫申報;
2. 申請的報名表必須在6月24日下午5:00前交回幼兒園,否則當做棄權。
三、材料核驗時間:
7月9日—7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進行,地點:幼兒園操場和一樓教室。采用分批核驗,屆時請已經報名的幼兒家長留意短信或電話通知,帶相關材料來園接受核驗(查驗原件,留存復印件)。
四、材料準備:
(以下所有資料都要提交紙質版復印件)
1.持有幼兒本人居民身份證(未取得身份證的可用戶口簿、港澳通行證或護照等代替)、出生證和預防接種證;
2.持有幼兒所在家庭戶口簿,其父母(或監(jiān)護人)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qū)居住證,且在深圳居住滿 1 年、連續(xù)參加社會保險(養(yǎng)老保險和醫(yī)療保險)滿 1 年。
3.幼兒所在家庭住址應在所申報幼兒園招生范圍內,并持有家庭住所證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項):
1).由我市不動產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本社區(qū)住宅用途的不動產權證書或有效購房合同;產權登記人須是幼兒的直系親屬(父親、母親、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額需≥51%,如果產權登記人是幼兒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需提供該幼兒與他們在同一戶口本上或公安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及提供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中心開具的幼兒父母無房產證明。
2).現(xiàn)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本社區(qū)住宅用途《房屋租賃憑證》;幼兒父母無房產證明。
3).在住房建設部門登記備案的本社區(qū)政策性住房的購房合同或租賃合同。
4).本社區(qū)其他住房有效證明材料(非深戶“深圳公安”微信公眾號下載打印《居住登記查詢單》,深戶到社區(qū)網(wǎng)格站查詢居住信息打印或拍照)。
享受國家、廣東省和深圳市政策優(yōu)待人員的適齡子女,需持有相關政策優(yōu)待材料。
(四) 錄取方式
1.幼兒園按照就近入學原則,按學位類型依次錄取,錄滿截止。
2.按類別優(yōu)先的原則,同一類型中,以購房和租房合同時間先后排序。租賃合同備案時間截止日期需在招生公告之前。
3.按先公租房,后無房租房的順序錄取。
4.原則上居住小區(qū)有配套幼兒園的適齡兒童報讀本小區(qū)的配套幼兒園。
5.有空余學位的幼兒園,可以向周邊社區(qū)招生(僅限寶安區(qū)范圍內)。
6. 7月15日17:00將在福圍幼兒園公示欄公布錄取結果,并將通過短信或電話方式通知家長。